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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别等到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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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年关,政府部门重视并联合打击、清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动,势必对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不过,笔者想说的是,集中式治理固然有益,但如果相关方面平时就能及时有效地监督相关法律、政策落实,又何必要在年终岁尾时段来一次集中整治呢?

众所周知,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足额及时地发放到位,全国各地都做过不少努力,不少地方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如果这些做法能够有效落实,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一定会大大减少。而最大的问题正是相关执法不给力,责任追究与惩处不够。据统计,自恶意欠薪入罪以来,截至2013年底,在全国范围内仅有120名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刑罚。近些年此罪判例虽有所增多,但与现实中众多的欠薪案件相比,仍是九牛一毛,这也变相助长了老板欠薪的底气。

此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欠薪、追讨欠薪的简易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也成为降低司法威慑欠薪力度的一个方面。比如有关部门曾承诺“10人以上集体劳动报酬争议须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但在实际中,适用的效果并不理想。由此可见,农民工薪水总被无故拖欠至年底的原因当中,监管部门平时监督不力是一个重要因素。

要确保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及时到手,有关方面必须强化平时严格到位的执法和监督。除了做到清查用工单位遵守工资发放制度的情况外,也要对相关执法、监督部门平日里的制度监督和落实情况进行清查,严肃惩处履职不到位、监督政策执行不彻底的人和事。通过严肃的责任倒查、倒追,迫使相关监督部门将严格履职尽责贯彻到每时每刻,唯有此,才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应得尽得。

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