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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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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综合新闻
2017年03月22日

宁海县村和社区组织 换届选举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昨日下午,我县举行了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县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我县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时间:3月21日下午

地点:县委、县政府大会议室

新闻发言人:

县纪委副书记 葛越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旭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小平

县民政局局长 苏朝阳

县农林局局长 陈振根

主持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葛民越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旭东,首先介绍了2017年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安排情况。

徐旭东:村和社区组织换届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按照省市委统一部署,我县在1月中旬选择梅林街道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目前已经顺利完成。从今日起,全县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至5月底全面完成。本次换届选举,村和社区同步进行。总体安排是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顺序统筹进行。4月上旬前完成村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5月中旬前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5月20日左右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他配套组织换届选举,5月底做好相关后续和总结工作。

记者:请问县委组织部徐旭东副部长,这次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对候选人(自荐人)任职资格条件有哪些要求?

徐旭东:省市县对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候选人(自荐人)任职资格总的要求就是:以铁军标准选优配强村和社区组织班子,把政治素质过硬、治理能力过硬、服务本领过硬、品行作风过硬的人选配到村社干部岗位上来,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干部。省市明确以下人员不得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即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同时,省市县还提出“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辞职承诺情形的;近3年内锋领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党员组织关系曾被迁到乡镇(街道)整转教育支部进行帮扶整改的;长期拖欠集体资金未还的;在县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征地、拆迁、政策兑现等工作涉及本户拒不签字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等不宜当选的条件,各村社也可结合实际,写入村社选举办法,列入当选无效的情形。

记者:据了解,本次村社组织换届工作将继续坚持事业选人制度和竞选承诺制度,请问县委组织部徐旭东副部长,此次换届工作我县将如何深入实施这些制度?

徐旭东:深化实施这两项制度的目的,就是要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干部”引导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推动形成事业选人、规范竞职的良好局面。在换届选举前,乡镇(街道)党(工)委都要组织开展村社干部任期履职考评,这项工作我们在去年年底前就已经着手开展,重点考评村班子和村干部在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兑现“四项承诺”情况,公开考评结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目前,各乡镇(街道)已着手指导各村(社区)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美丽城乡升级版等目标,按照民生所需、普遍受益、量力而行、当届办结的原则,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重点列出2017-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清单,并且参照“党内重大事项党代表票决制”“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等做法,由党员群众圈选确定今后三年民生实事项目,明确具体任务,切实让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体现群众期盼。同时,我们将构建“选前因村定标、选中择优竞标、选后亮绩履标”的竞选机制,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开展竞标活动,作出竞职、纪律、创业、辞职“四项承诺”。社区组织也要探索开展竞职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同时,积极搭建候选人(自荐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引导党员群众把过得硬、敢担当、能带富、会服务、善治理的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和社区组织班子中来,形成事业选人的良好导向。

记者:请问葛越胜副书记,县纪委是如何严明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葛越胜:县纪委十分重视换届纪律,从一开始就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先后发出《关于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村级换届临近警惕信访不良倾向廉情预警信息》《关于严厉打击贿选及其他破坏选举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文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过会议、网络、微信、短信等载体宣传换届纪律。二、将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的重要内容,要求县管干部及时记录村级换届要点,组织召开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会议,传达换届相关政策,落实换届纪律监督责任。会同县委督查室开展换届纪律专项督查活动,对履职不力的相关干部进行谈话。三、在村级换届全面铺开前,我们将建立换届纪律督查组,全程跟进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及时、不有效处置换届不正之风,导致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将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记者:如何深化村级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治理更加高效稳固?

葛越胜: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将强化对村级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深化推进36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进制度执行有效化。坚持精简便民利民原则,联合相关部门调整完善《36条》相关制度,如村级工程招投标额度调整等,争取6月份全县印发。同步启动新一轮联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培训,提高权力清单执行主体的业务能力。

二是推进村民自治法治化。在梅林街道的换届试点中,通过组织竞选人员《36条》竞职承诺、履职承诺、辞职承诺,组织党组织当选人员规范用权宣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步将在全县推开承诺制和宣誓制。要求各村(社)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将《36条》写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完善村干部考核办法,探索推出村干部执证上岗制,完善村民自治的“法”。

三是推进从严监督常态化。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经常性开展综合性督查和专项性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村务行为,严格问责镇村干部违反36条规定行为,推进镇村干部规范用权。

四是推进村务信息公开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完善阳光村务网和“三资”数字电视公开平台,加大村级事项阳光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村民监督倒逼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记者:请问县农林局陈振根局长,我县村经济合作社已于2015年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本次村社组织换届工作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如何开展换届选举?  

陈振根:总体上,我们将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省市县“关于认真做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简便易行、提高效率目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同步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统一纳入2017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通盘考虑、同步开展。具体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同村委会换届的相关程序交叉进行。二是交叉任职。为减少干部职数和办事精干高效,提倡交叉兼职: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可以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相一致,具有社员股东资格的村民代表即为社员股东代表,监事会成员由村监会成员兼职。这三个组织的成员都不另行实施推选。三是简便易行。村董事会候选人由村党组织、选举委员会与社员股东代表磋商提出,要将村党组织书记推荐为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村董事会一般由经社员股东大会授权的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在董事成员中选举产生,尽可能将村党组织书记选为董事长。

记者:请问县民政局苏朝阳局长,针对我县外出选民比较多这一现象,民政部门如何保障他们的选举权利?

苏朝阳:可以采用委托投票方式参加选举。《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规范委托投票作出了规定:委托投票指的是选举期间外出(一般指在县外务工经商的选民)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可以书面委托除自荐人(候选人)以外的本村有选举权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并指明受委托人。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每一位受委托人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先进行审核,然后电话联系确认、再公告。电话联系确认需由2名以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与委托人电话联系,确认本委托是否属实,防范书面造假。未经审核、确认和公告的委托无效。委托投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规定的票箱。受委托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

记者:请问县民政局苏朝阳局长,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继续实行自荐人(候选人)投票现场回避制度吗?

苏朝阳: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环境,减少干扰因素,确保换届选举现场规范有序,这次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继续实行自荐人(候选人)现场回避制度。自荐人(候选人)现场回避制度是指:选举当日,应安排自荐人(候选人)先行投票,再由乡镇(街道)干部或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统一带到规定回避场所进行回避。回避对象不得在选举结果公布前擅自离开回避场所,不得在选举现场进行宣传、拉票,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选民选举意愿的活动,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记者:梅林试点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全县广大群众都十分关注。请问县委政法委王小平副书记,政法机关在确保村社换届选举平稳有序上有哪些工作措施?

王小平:村和社区换届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容易引起舆论炒作的热点。我县政法机关切实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犯罪行为,切实净化换届选举环境,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梅林试点工作中,我县政法机关积极主动、协作配合,扎实开展舆论宣传引导、选情排查化解、资格审查把关、加强打击惩治等工作,确保了换届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可以这样说,梅林试点整体工作情况是好的。

下一阶段,政法各部门将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政法部门要坚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群、宣传栏等平台,采取发放宣传折页、普法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九严禁”“十不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也要加强对网络负面信息的核查处置,正确引导广大网民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确保我县村社组织换届工作在平稳、有序、正常的舆论环境里推进。二是加大打击惩治力度。拉票贿选是阻碍基层民主发展的一颗毒瘤,必须坚决铲除。政法部门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干扰选举、扰乱秩序等三类人员,对查实的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犯罪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决不手软、绝不姑息。三是加强选举秩序维护。公安机关要加强社会面管控,有针对性地实行动态布警,落实应急处置力量,加强夜间巡逻和现场巡防,全力营造安定有序、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前阶段,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全县政法系统服务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制《关于严厉打击贿选及其他破坏选举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在全县各村进行张贴,并公布举报电话。全县打击贿选及破坏选举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是:65347136。请广大市民对一切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检举揭发,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做好本次换届选举的服务保障工作。

(记者 黄浓珍 整理)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惠广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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