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南京慈善总会首获公开募捐资格

    本文字数:511

本报讯 (通讯员 蒋莲 记者 赵叶舟)今年是南京市慈善总会成立二十周年,值得开心的是,他们也成为《慈善法》实施后南京首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根据《慈善法》规定,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其中依法登记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在获准认定和取得公募资格后,慈善组织便可开展公开募捐,以及在民政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网络募捐等。不具有该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2016年9月1日,与《慈善法》同时实施的还有《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今年是南京市慈善总会成立二十周年。二十年来,南京市慈善总会按照慈善宗旨,奋发努力、不断进取,取得良好成效,政府支持、专业运作、公众参与的慈善格局逐步建立;在扶贫济困、支教助学、助医扶残、安老助孤、赈灾及灾后重建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慈善项目和慈善活动,为改善民生、扶助困难群体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

南京市慈善总会是“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 ”,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目前南京慈善网(http://www.njscszh.org/)和南京慈善义工网(http://www.njcharity.org/)也为公众参与慈善提供更加便捷和公开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