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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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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17年07月18日

村级实事工程村民说了算

梅林凤潭试水“村民代表票决制”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金一恒 通讯员 胡余灶) 在近日举行的村民代表大会上,梅林街道凤潭村28名村民代表人手一份《年度民生实事工程代表票决表》,以无记名形式决策和评议7个候选项目。在探索实施村级民生实事工程“村民代表票决制”上,该村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居民民主法治意识、权利意识普遍增强,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前书记说什么就直接举手通过,而今天的‘票决制’不仅新鲜,而且让我们觉得更民主。”一位村民代表说。

凤潭村位于梅林街道北面,村庄整体建设稍显落后。此次村民代表大会就是要决定接下去需要实施的村级民生实事工程。《代表票决表》罗列了7项工程的基本信息,村民代表需在同意实施项目后画圈。经过现场统计,7个项目中有1项由于得票数没有过半落选,抓紧实施的是旧村改造工程和旧村道路硬化工程。

村务决策由“暗”到“明”,由村干部说了算到由村民说了算,好处在哪?村党支部书记林永盛说:“村民代表自主决定这个项目要不要打钩或者打叉,一方面可以让统计结果更加量化,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投票时的顾虑,大大提高了村民代表的参与积极性。”

为了让票决制落到实处,凤潭村的“票决制”有一套“三子”工作法。第一步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董事会三会“定调子”,确定这一年或这一届村主要发展项目。第二步在党员大会上“列步子”,即明确要实施的民生项目。第三步村民代表“选轮子”,即选出最需要抓紧实施的项目,票数未过半则落选。

“所谓的轮子,就是两项要抓紧开工的民生工程,从项目出发保民生,以民生为基搞建设。”联村干部吴剑斌介绍说,村民代表的“票决制”,让“决策见阳光”,也从根本上保障了村民参与民生工程实施的管理与监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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