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文娱•运动•公告
2017年08月17日
关于申请继承金仲敏、张楚英不动产的调查公告
阅读量:558 本文字数:221金仲敏于2012年5月8日死亡,张楚英于2015年12月26日死亡,遗留的遗产:坐落在黄岩区西城街道汤家里46-5号101室;汤家里126号201室的房屋两套,权证号:黄字第0043136号、黄土国用(93)字第541号;台房权证黄字第226776号、黄岩国用(2003)字第01800714号。
金仲敏、张楚英生前未立遗嘱处分上述遗产,亦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凡认为对金仲敏、张楚英的上述遗产享有继承权或对该遗产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9月8日之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我局申报权利或提出异议,否则我局将依法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
2017年8月17日
地址:黄岩国土分局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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