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
2017年11月22日
诗人阿门获首届原则诗歌奖
本报讯 (记者 大卫) 日前,在象山举行的首届原则诗歌颁奖典礼上,宁海县新闻中心编辑、诗人阿门获得首届原则诗歌奖。
据悉,首届原则诗歌奖自今年6月面向全国诗人征稿,共收到应征稿件1300余件。阿门、向以鲜、寒寒、苏波等8名诗人获得首届原则诗歌奖。
据了解,阿门业余时间创作三十余年,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宁海县作家协会主席,浙江省优秀民间文艺人才,已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诗刊》《星星诗刊》《北京文学》《上海文学》《诗选刊》等全国各地期刊发表600多首(篇)作品,曾获人民文学诗歌奖、“春天送你一首诗”全国征文一等奖、全国残疾人诗歌大赛一等奖和“十大诗人”称号。诗作多次入编《中国诗歌精选》《中国年度诗歌精选》《中国当代诗歌导读》《中国好诗三百首》等选本。已出版5部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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