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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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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综合
2018年04月17日

堂叔超容用电 堂侄铁面无私

擅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即为“超容用电”,属违约用电行为,都要接受一定的处罚。4月2日,曹甸镇村民杨某顺超容用电,被自己的堂侄“逮”了个正着,并按违约用电接受了处理。

是日上午,曹甸供电所员工杨寿喜,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对服务区内的用电量变化较大,以及用电量陡增的客户进行分析时发现,服务区内的郑庄村部配变下的郑庄九组外圩泵站3月份最高用电容量负荷曲线已达20千瓦,而该户营销系统数据显示合同容量为11千瓦,明显超容用电。巧的是,该泵站是杨寿喜的堂叔杨某顺鱼塘用的电。杨寿喜显得有些为难,思来想去,他还是叫上营业班长刘贵宝一同赴现场检查。

15分钟后,两人到达现场检查发现,该泵站为鱼塘养殖用电。春季,是鱼塘枯水期,为了给30亩鱼塘补水,杨某顺未听取上次杨寿喜建议其办理增容用电的建议,还私自新增了两台各是4.5千瓦的电动机给鱼塘打水,造成事实上的超容用电。

杨寿喜向其叔子讲解了超容用电的危害性,还当场帮其拆除了超容用电的设备,并让他尽快到供电所办理增容用电手续。

当日下午,杨某顺来到供电所,按照《供用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二项规定:私增容量应承担每千瓦(千伏安)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当场缴纳了超容违约用电费用450元。

(郑宝元 董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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