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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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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综合新闻
2018年04月17日

“严管模式”打造清爽城市空间

我县户外广告整治显成效

本报讯 (记者 胡琦 通讯员 竺佳鑫 赵揆) 近来市民们发现,体育馆大楼上大面积的屋顶广告都消失了,桃源南路大型的跨街广告也被拆除了。“原广告牌跟周边环境格格不入,现在视野更开阔”,“拆除后减少了许多安全隐患呢”。不少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说道。近期以来,县综合执法局对体育馆大楼等三处1000多平方米未经审批的屋顶商业广告,以及桃源南路100平方米的跨街广告设施进行了拆除。

“这些拆除的广告设施,时间长的已有十多年,随着整治活动实施,通过举行集中协调会,开展行政处罚等方式,促成违法的广告设施得以自拆,或是配合拆除,违法屋顶商业广告牌基本全面拆除,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秩序明显提升。”县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了解到,我县开展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从去年2月份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年。截至目前,共拆除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200余块,涉及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其中高立柱广告2个、屋顶广告33块、电子显示屏9块,基本完成了屋顶商业网架、路面商业网架等违法广告设施整治。

城市中大大小小的广告牌匾随处可见,但其中的不少广告还属于“无证上岗”。在开展整治工作后,县综合执法局完成城区户外广告摸底及制定整治标准。对城区主要道路、火车站等重要节点实地调研,分析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户外广告分类整治标准》《户外广告分类整治方案》。按照“屋顶禁设、地面严控、墙面有序、店招规范、高立柱有效治理”的总体原则,分“屋顶广告禁止设置”、“地面广告严格控制”、“墙体广告整洁有序”、“店招设置规范完好”等五大类进行规范,并按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

为防止“无证”广告,我县还制定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并已送审,规划将使得城区户外广告和店牌店招设置有统一引导。我县城区户外广告和店牌店招设置缺乏统一引导,制作粗糙、设置不规范、内容单一且多为商业宣传等问题,与“三美”宁海建设背道而驰。专项规划将明确城市道路、绿化带、沿街建筑物、街道设施等户外广告、店牌店招的布局、色调、数量、体量和形式等,使户外广告和店牌店招能够自然和谐地融入城市景观,彰显城市品位。其中如一些重要节点的广告设计,建议应用宁海地域文化特色,如用石窗造型设置框架,或加上十里红妆设计特色等等。

在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后,我县加快推进实现户外广告市场化运行。2017年,完成了时代大道、兴海路等5条市政路段的旗幔广告经营权拍租,通过招投标等形式引入企业参与竞争,推动公共户外广告设施经营权进入阳光地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同时完成了金水路、天明路等路段公益广告旗幔设置。并将加强户外公益广告的招标拍卖和公益旗幔广告设置,适当增加公益广告点位。接下来,还将做好桃源路、西子国际地下通道、人民路地下通道等路段的广告设施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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