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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图书馆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本报讯 日前,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布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县图书馆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近年来,县图书馆不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现有藏书40余万册,其中,纸质文献28万册(件),电子图书11万册,电子期刊1万种(册),内容包括科技、法律、教育、医疗、文学艺术等方面。每年接待读者13万人次。县图书馆配备许多现代化设备,具备现代图书馆“数字化”标准要求。图书馆采用先进的自助借还书系统,读者可以通过办理一卡通,自主进行借书还书。图书馆还免费向读者提供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读者公众微信服务平台等多元化信息服务,极大地满足了读者的需求,为建设文化强县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是对一个地区公共图书馆全面发展的综合性检验,四年举办一次,旨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和办馆效益,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

周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