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我县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步伐

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建设简约便民阳光高效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建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加强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我县按照国家和省、市简政放权的部署要求,加强县级行政权力动态调整,重点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同时结合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要求,梳理一批“含金量高”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上冈镇,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规范涉批中介管理。我县继续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动态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项目清单。在做好城乡社会组织登记取消验资报告试点的基础上,适时探索扩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材料“一表式”等简约范式试点范围。充分利用“盐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平台,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申请、业务对接、结果反馈、中介监管全程网络化,建立完善涉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全流程的信用管理机制。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我县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各类保证金,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逐步减少县级部门直接面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强化对国家和省取消、暂停、缓征、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目录清单。在市场竞争领域,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律、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健全权责清单管理体系。按照行政权力“三级四同”原则,编制并公布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及办事指南,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管理,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对照省、市修订后的责任清单,修订并公布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增加“追责情形”“免责情形”等内容。依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原则,强化审批、监管、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具体责任,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

陶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