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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18年07月13日

“三农”改革破冰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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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媛瑗

1978年冬,安徽小岗村18位农民以“托孤”的方式,冒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鲜红手印,实施了农业“大包干”,从而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随之,改革的春风逐渐吹进了千家万户,农业农村农民开始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中国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快速崛起。近日,记者走进我区退休老干部叶明照家,听他讲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农业农村农民发展改革的历程。

1977年至1981年,叶明照先后在原院桥区任区委副书记、书记,躬耕在“三农”一线,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可谓深有感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黄岩县迅速召开专题学习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我记得当时搞宣传的同志来到院桥,不仅传达了会议精神,还宣读了人民日报刊登的关于四川广汉联产承包的报道。”叶明照回忆说,“这篇报道引起了当时店头公社上桥大队支部书记陈崇透的注意,他率先在自己的生产队里实施联产到组。店头公社当时是远近闻名的三穷之地,穷思变,变则通,为了吃饱饭,社员们都希望有所改变。”

然而当时,全国对于“联产到组”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在黄岩县召开的一次会议上,讨论中就出现了两种不同论调,一种是推行联产到组,另一种则是不推行。叶明照说:“为此,黄岩县委组织了11个同志到四川广汉等地实地调研,了解具体实施效果。回来反馈的情况是效果十分明显,农民有饭吃、有钱赚,老百姓积极性也高了,已经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

有了实践经验,改革也有了底。1979年,县委正式下发文件决定推行“联产到组”,以上桥大队所在的店头公社作为试点单位进行推广,小步快跑,成熟以后逐渐推广到院桥全区。

“‘联产承包’的制度红利十分明显,它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第一年店头公社粮食生产增产36万斤,农民人均收入增加54元。”叶明照说。

1980年,“联产到组”的试点因意见不一被喊停。“停下来以后,据不完全统计,第一年全县粮食减产5000万斤,经济损失很大。”叶明照说。

事实胜于雄辩,联产承包制度是符合当时我国农村发展的好制度。1981年,黄岩县委再次决定实施落实“联产到组”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推行后,效果立竿见影,1981年早稻产量比1980年增加了2425万斤,增产7%,超历史最高水平。

“新的事物不能被所有人接受,但改革的潮流不可阻挡,全省的农村改革思路终于在1982达成统一。”叶明照说,1982年底,在省委召开的工作会议上,省委对“三农”改革进行了反思,在反复摸索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并全面推广。到1983年初,黄岩全县9328个生产队,实行联产到组责任制的就有9258个,占到99%以上。直到此时,黄岩农村的改革才正式铺开,为后来乡镇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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