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版:综合

2018年07月17日
部门联动整治“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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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环保局、县检察院联合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行政检察形式介入,全力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长丰县共排查“散乱污”企业465家,涉及全县15个乡镇(区),截止到目前,已完成整治314家,完成进度的67.5%。为确保按时效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县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科依据法定职责,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对相关乡镇下发检察建议书,明确整治要求、监管责任,提出整治建议及期限。
通过民事行政检察,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动力,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加快我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具有推动和严肃纪律作用。
(顾治国 杜刚)
◎ 《长丰报》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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