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18年10月1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三版:理论•社会
2018年10月11日

器官捐献 为生命接力

我县新增两名器官捐献志愿者

10月9日下午,县红十字会先后来到新杭镇合兴村高明仁和独山社区任守华家中,为他们办理人体捐献器官登记手续。

今年三月入选“宣城好人”的高明仁,在妻子离世后,不辞辛苦抚养一双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子女,用爱的坚守践行“有爸爸在,不用怕”的承诺。高明仁始终坚信“做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他在新闻媒体上看到器官捐献的事迹报道和宣传知识后,就萌生了捐献器官的想法,随后,高明仁主动联系县红十字会,表达了自己想要捐献器官的意愿。

“我曾听人说,旧物易主贵如宝。人在死亡的时候,随着意识消失,无论是整个身体,还是某个器官,对于自己来说都没什么用了。但对于有些生者来说,意义重大。”高明仁说,“我也没什么能力为社会做更大贡献,但我愿意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捐献自己的眼角膜,让一些失去光明的人重新看到世界,给社会带来正能量,也希望通过这件事带动更多人做好人做好事。”

“人走了,不捐也浪费了,捐了还能帮助别人!”今年71岁的任守华表示。任守华是位孤寡老人,很早之前就有捐献器官的想法,希望通过捐献自己的遗体器官来回报社会。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任守华仔细讲解了器官捐献的政策和流程后,任守华在《人体捐献器官自愿书》上庄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正式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

在我国,每一百万人中仅有0.63人捐赠器官,每年有150万人因没有找到匹配的器官,只能在等待中逝去。县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人对人体器官捐献不能接受,这是目前该项工作遇到的最大“瓶颈”。“经过多年宣传,很多人对器官捐献有了大体的了解,态度也慢慢从抵触变为理解。这是一个长远的过程,我们希望通过这些事例,带动更多人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为生命延续希望。”

据县红十字会数据显示,我县器官捐献志愿者有40余人,已实现人体器官捐献6例。志愿者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体现了救死扶伤的崇高境界和奉献社会的高尚情操,将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器官捐献志愿队伍当中,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蔡伟玉)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