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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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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文化•公益
2018年10月11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

富强:国之脊梁

富强好比国之脊梁,挺起国家的腰杆,护卫民众的福祉。旧中国积贫积弱,备受列强欺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成为近代以来中华儿女最强烈、最执着的愿望追求。

我们倡导的富强,是人民共同富裕和国家繁荣强盛的有机统一,是和平发展与共享共赢的崭新模式。“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仅体现在最终能够创造比资本主义更发达的生产力,更体现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中国现在不称霸,将来强盛起来也永远不称霸”。我们追求的富强,不崇尚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不认同“国强必霸”的陈旧逻辑,而是希望与世界各国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共谋和平、共享和平。

民主:国之经络

民主如同国之经络,疏通国家的肌体,协调政治的机能。作为一种政治实践、价值理念,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我们倡导的民主,是真实的民主,没有门槛,不受财产、地位、民族、性别、宗教等因素限制,使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是广泛的民主,绝不以牺牲多数人利益为代价来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同时又尊重和照顾少数人,充分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意愿和利益;是高效的民主,既真切全面地反映人民意愿,又致力于尽快形成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解决实际问题;是丰富的民主,不仅有选举民主,还有协商民主、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文明:国之大厦

文明就像国之大厦,凝结民族的追求,铸就国家的强盛。“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正是薪火相传的文明火种,孕育了泱泱中华五千年文明古国。“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文明折射国家发展的境界、社会进步的状态。

我们倡导的文明,是以道路选择、理论指引、制度建构,追求全方位的发展与进步。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让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制度文明有机统一;坚持开放包容的创新姿态,将古今中外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兼收并蓄。既不推崇“西方文明至上论”,也不搞“历史虚无主义”;既不妄自尊大,也不妄自菲薄。

和谐:国之气血

和谐好比国之气血,为社会补给能量,给国家增强活力。天人合一、协和万邦、和而不同,和谐蕴含了中国人的生存智慧,体现着中国人的精神基因,也昭示着中国人的社会理想。

我们倡导的和谐,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有机统一。和谐的中国,是民主与法治相统一、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活力与秩序相统一、人与自然相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和谐的中国,秉持世界持久的和平理想,心系人类繁荣的共同命运,担当永续发展的历史责任。 

(杨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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