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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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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民生新闻
2018年10月11日

实现农村公路“畅安绿美”

——我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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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近日,我县决定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绿美”目标。

在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中,我县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县、乡镇(区)、村三级管养责任。各乡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路长制延伸到自然村。同时,还将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为压实各级路长职责,成立路长办公室,在乡镇(区)同步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建立县、乡镇(区)、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到今年年底,初步建成县、乡镇(区)、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完成路长制及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通过“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县级绿化造林、路域环境集中整治、部门联动等措施,完成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违法侵占、违法搭建广告牌和违章建筑等治理工作,实现农村公路更畅更安、更绿更美目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据悉,县总路长为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承担推行辖区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考核职责。县路长为负责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乡镇(区)路长为辖区内乡道(区)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县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乡村道路专管员在乡镇(区)、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各级路长要加强巡查,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路长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将巡查情况及时向有关路长反馈;定期通报路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将其作为考核依据。

(杨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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