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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民生新闻
2018年10月12日

高档小区 溜门爬窗 这伙黄金大盗终落网

5人因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

本报讯 (记者 娄伟杰 通讯员 杨杨 黄杜娟) 开着白色奥迪轿车,专门瞄准高档住宅小区并溜门入内,接着攀爬阳台进入住户家中,以利用在室内寻得的钥匙打开保险箱等方式,盗取金条、金项链、金手镯等金器,随后与“卖家”约定时间、地点销赃……今年5月,县公安局一举破获“黄金交易案”,以董某等5人涉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县法院对董某等5人“黄金交易案”作出宣判。

去年年底,因赌场失利,欠下高额赌债,董某为填补债务漏洞动起歪念,将手伸向了高档小区的有钱人家。去年12月11日,董某驾驶一辆白色奥迪轿车至某高档小区,在附近逗留片刻后尾随住户溜门进入小区内。四处观望了一番,董某爬楼梯到12幢顶楼,发现邱某家的阳台窗户没上锁,于是快速推开玻璃窗爬了进去。发现家里没人,就壮着胆子翻箱倒柜,找钥匙打开保险箱,盗走3000元及金项链、金手镯等贵重首饰。同月19日,董某又驾车至宁波,以同样方式从陈某家中盗得金条、金手镯、金项链及其它贵重物品。

当天,董某经电话约定,将盗得的金器销售给黄某甲,黄某甲明知这些金器系犯罪所得仍同意收购,并把“好消息”告诉了其“好兄弟”黄某乙,一起商量筹钱的事情。黄某乙连夜驾车从湖南长沙接黄某甲到其苏州经营的打金店。20日一早,黄某乙单独驾车到昆山向做黄金生意的老板张某借了55万元,并承诺到时将收购的黄金转卖给他。为做成这一单买卖,张某爽快地答应愿意帮忙垫付资金。黄某乙筹集到70万余元(包括自己的10万余元),又马不停蹄地折回苏州接上黄某甲,并让其表弟沈某帮忙开车。沈某明知他们前往收购金器,却还是为他们开车,提供帮助。

赶到奉化某酒店后,三人商量着怎样交易更为妥当。为防止黑吃黑,黄某甲决定自己单独住酒店,黄某乙和沈某拿着现金住在旁边的小旅馆。21日早上7点左右,董某背着一袋金器如约来到酒店与黄某甲碰面,黄某甲验完货马上通知黄某乙送钱过来。金器共重2640余克,总交易价格为63.3万余元,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各自清点了金器和钞票后,立即离开现场。黄某甲等三人立即赶回昆山,将金器以70.9万余元的价格销赃给张某,净赚7万余元。

据调查,2017年12月11日—29日,董某共4次盗取金器共计113万余元,其中进行交易的金器共2640余克,价值79万余元。

今年9月29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某甲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某乙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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