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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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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理论•社会
2018年10月18日

向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亮剑”

近日,我县公安、国土等部门联合查处一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人。

10月10日凌晨3点,新杭镇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辖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国土部门立即联系新杭派出所,连夜赶往事发现场。

当日凌晨四点,一行人赶到现场。在半山腰发现三辆可疑车辆,以及三名望风人员。“我们将其控制住之后,立即赶到山顶,之后发现一部挖掘机正在实施非法开采作业。”新杭镇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丁茂春表示。

执法人员现场将挖掘机等予以扣押,并将几名犯罪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申某、李某、何某等人,于9月25日至10月10日在新杭镇牛头山于子冲后山非法开采石矿约一万六千吨左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五人因涉嫌非法开采罪被公安机关予以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丁茂春表示,“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辖区矿产区域巡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非法开采行为绝不手软。同时,结合矿山环境的综合整治和扫黑除恶斗争,从严从重打击非法开采资源行为背后的黑恶霸痞势力。” 

(陈晓峰)

编者按:近年来,我县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查处的高压态势,司法机关与国土部门形成联合联动作战的工作格局,严厉打击国土资源领域“三非”犯罪。但就是在这种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下,仍然有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顶风作案,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牟取暴利。对此,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和巡查力度,从严从重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及其背后的黑恶霸痞势力,从严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干部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参与非法开采或为非法开采者通风报信的行为,守护好家乡的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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