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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检察院:

聚焦主业提质效 改革创新勇争先

今年以来,如皋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以“固化提升年”为主线,勤勉履职、务实创新,为如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市检察院被层层推荐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参评“全国模范检察院”,2018年10月19日,全国公示已结束。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孙亚

大美如皋 检察同行

改革开放40年来,如皋这座千年古城日益焕发新的活力,而今,乘着新时代的东风,如皋正在新的发展腾飞之路上蓄力前行。如皋市检察院作为城市前进发展的见证者、参与者和守护者,将始终致力于在法治轨道上让检察工作“自转”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公转”同轨并向,为和谐美丽高质量发展的新如皋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石。

我们希望未来的如皋愈发成为一座现代之城。处于转型“关口”和发展“风口”的新如皋,正以开放、积极、自信的姿态吸引着越来越多产业、企业、平台、人才的入驻,而他们必将成为打开新一轮发展大门的“金钥匙”。作为检察机关,既要会“挥拳”,又要会“打伞”,重拳打击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金融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铲除创新发展“路障”;紧贴各类市场主体的需求,主动提供法律服务,把积极主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推动企业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生态环境,深度激发城市发展的内在活力。

我们希望未来的如皋愈发成为一座绿色之城。“长江、长寿、长绿”是每个如皋人引以为傲的三张名片,但无论是权威报告还是直观感受都提醒着我们,改善生态环境任重而道远。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守护美丽如皋责无旁贷。我们将以执法司法联动中心为主阵地,以生态环境检察部为主要“战斗单元”,协同执法、司法部门,综合运用预防、打击、监督、保护、恢复、宣传六大手段,全力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全市环境整治提档升级,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绿水青山、望得见蓝天白云、吃得上绿色健康食品。

我们希望未来的如皋愈发成为一座幸福之城。守护民生是检察机关履职的初心和目标,民生无小事,要把所有涉及民生的案件都当成大案、办成“铁案”、铸成“精品”,用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守护平安如皋。无论老小,无论何种职业都同样去呵护和尊重,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用法治的温度温暖每一个生命。更加广泛地开展“以案释法”,构筑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法治风尚,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法治的温度,用法治的力量为幸福护航。

荣誉榜

●2009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0年、2014年,先后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2017年,第四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201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2017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基层检察院”。

聚焦主责主业 服务魅力如皋建设

 

始终抓牢“三大诉讼、三大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推进平安、法治、魅力如皋建设,为如皋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聚焦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158件255人,提起公诉666件947人。先后办理了接受投注额达1200多万的南通首例依托赌博网站开设赌场案、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被害人超过30人的杨某等人集资诈骗案、汪某等20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一批案件。认真贯彻中央及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省挂牌督查的潘某某、王某等两个涉案达19人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既打出严打声威,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考验。办理了南通首例网络开设赌场案。关注金融领域犯罪,办理了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的杨某、许某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的马某等人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逾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

二是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强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邀请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化解12件。稳妥处理特殊敏感时点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信访稳定。妥善处理了俞某在省院割腕案、许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卢某等10余名被害人集体信访等信访案件。积极规范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3件,救助金额7.4万元。履行好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者职能,办理了南通市首例环境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办理的王某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典型案例,维护了如皋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为“长江、长绿、长寿”的如皋品牌建设全面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更加重视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全省首创《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权利告知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支持起诉如皋首例撤销父母监护权案件。对1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先后在长江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袁桥初中等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吸纳社会力量,为7个家庭拟定《家庭关系修复方案》,确定了面对面点评教育、菜单式全面教育、递进式保障教育、社会化协同教育四种亲职教育模式,以警告、训诫等方式纠正监护缺位、监护不当等情形,有效改善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关系。在如皋各中小学、幼儿园选择设立“青春守护站”6个分站,聘请所在地区人大代表为各站点的“青春守护人”,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不断完善检调对接各项机制,今年共引导、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32件。

强化诉讼监督 凸显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主动作为。努力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不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6件38人,不起诉19件25人。纠正侦查违法案件22件。发挥审后监督主导作用,将裁判文书常态化审查与案件专项评查结合起来,通过三书对比,对审判认定的事实、定性、适用法律、量刑情节等进行层层审查,确保裁判文书实体、程序无瑕疵。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中,对侦查监督部门和刑事执行部门合并,成立刑事检察二部,以部门的融合积极探索职能的双向融通,倒逼刑事司法办案严格执法、规范司法。

二是民事行政监督力求突破。首次尝试跟进监督机制,建立检察建议回复意见跟进监督机制,重点针对不采纳监督意见的回复分析不采纳、不纠正的原因,确有错误的,及时提请上级院监督,保证检察建议发挥作用。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办理全省首例支持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系列案。共支持198名工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均得到仲裁委员会支持。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2015年至2016年非诉执行案件进行抽样集中评查,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

三是刑事执行检察平稳推进。继续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向办案机关和部门发出书面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24份,办案机关和部门共对22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变更了强制措施。以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为契机,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日常检察监督,通过不定期抽查、定期巡回走访,依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平台,对辖区内所有入矫、在矫服刑人员的接收、考核、奖惩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督,针对检察监督中发现的社区矫正管理执法不规范问题,提出口头纠正违法和口头检察建议各20次,有效防止在矫服刑人员再犯罪现象的发生,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性。

探索生态环境集成改革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以来,在市法制办的统一牵头下,市检察院发挥主力军作用,推动全国县级首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挂牌成立,被市委主要领导评价为“打造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如皋样本”。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以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为契机,专门成立生态环境检察部,以三诉合一、三责同追的模式办理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类案件。实现食药环资类案件刑事捕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行政督促履职“三诉合一”同步审查,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66件204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建设,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案件13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8件11人。办理了全省首例破坏自动监测设备、伪造检测数据达标的某污水处理厂污染环境犯罪案,并以案释法,召开近百名环保执法单位及化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警示教育会议,放大办案效果。被如皋市委、市政府授予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红旗单位”。

二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以国家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负责南通市域内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公益诉讼工作,同时履行相应法律监督职能。今年来,共立案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37件。其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14人,针对固体废物违法堆放、畜禽养殖粪便排放、路边烧烤摊贩污染等环保突出问题主动开展公益调查60余次,收集固定环境违法证据80余份,发出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份,行政机关都及时予以回复和落实,促进了相关环保问题的解决。

三是推动形成预防、打击、监督、保护、恢复、宣传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既保持重拳出击的力度,同时也加大对环境修复的力度,突出综合司法手段的运用,营造“不敢破坏、不能破坏、破坏不起”的共识。通过“督促修复”“补绿复绿”“净化水体”“增殖放流”“取缔排污”“扩大参与”六位一体的司法办案组合拳模式,不断加大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力度,引导社会民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推动了一系列环保老大难问题的解决。依托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设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如皋基地,开展环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开设“雉水公益随手拍”爆料平台,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开辟专题法治展区,开设法治课堂。市检察院的改革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交流,经省检察院、高检院推荐,参评中央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表彰“改革之星”先进集体,生态环境检察集成化改革做法被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以专题片形式展播。

突出人才培养 强化检察专业化建设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以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项目之一,力求进一步盘活人才队伍活力,实现检察工作的“内涵式”发展。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专业素养,该院联手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雉水杯”首届检律论辩大赛,来自检察、律师团队的12名青年才俊上演了一场精彩的团体论辩大赛,并邀请刑事实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活动增进了检察官和律师的了解,凸显了检律关系良性、和谐、互动的司法风范。该院与结对共建的泗阳县检察院通过联袂组队,资源共享,互促互进,不仅提升了双方的职业素养,还加强了双方公诉人才的专业化培养。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该院建立“述案评案”机制,常态化开展“述案评案”活动。国庆前夕,该院召开“我说、你问、大家评”保障民生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13名检察官走上新闻发布台,通过PPT展示的形式,向参会新闻媒体、代表委员以及专家学者通报了该院办理的13起检察监督典型案件,并接受现场参会人员的提问和评判。让检察工作“说”起来,通过“述案”过程中的自我审视和“评案”过程中的外界反馈,培育出更多的专业化检察人才,生产出更多的优质检察产品,赢得更广泛的社会信任和公众支持。做法被《检察日报》《光明网》广泛报道。员额检察官陈莹莹被推荐参评中央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表彰“改革先锋”先进个人,员额检察官章艾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双先”个人;孙菁雯、赵志华被授予南通市检察机关“最美检察官”“忠诚奉献奖”先进个人。

紧跟时代步伐 强化检察作风建设

 

把“支部建在连上”,党建检务两手抓、两手硬。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全面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实质化建设,推动由2017年基础上的平台建设向一体化建设发展,党建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工作模式渐趋成熟。一是突出平台体系建设,在内设机构设置中同步设立支部,改选机关委员会,业务党务齐抓共管;升级智能化党建平台功能,提升使用质效,目前平台运行更为流畅。二是落实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对政治建设标准、思想建设标准、组织建设标准、作风建设标准、纪律建设标准的量化制度建设,形成党员政治生活规范化行动指南。三是深化规范体系建设,固化党员发展流程、组织生活流程、换届选举流程、党务公开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类活动的程序、要求等组织生活标准。四是推动运用体系建设,实行党员政治轮训制度化,完善党建工作室、平台演示室等党建活动阵地;开展双联双助示范村、扶贫攻坚示范户、走帮服示范点建设,形成示范效应;创建党员先锋模范示范岗,争创党员模范先锋集体,建立党建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推广机制。开展常态化督查,由党组督查室领衔,政治督查、业务督察、效能督查三大督查手段齐头并进,保障和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全院执行力得到有效提升。市检察院先后接待内蒙古、山东及省内地方组织部门和检察系统20余批次500多人次参观。做法在如皋市组织工作会议上介绍,被表彰为2017年如皋市级机关先进党组织。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检察改革经验做法,聚心聚力抓落实,为不断腾飞的如皋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提供更为优质的检察产品。

  恢复重建时期,如皋市检察院召开颁发荣誉证书总结表彰大会。

2018年6月4日,如皋市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正式挂牌成立,负责南通市域内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公益诉讼工作,同时履行相应法律监督职能。

1995年12月至2007年11月,如皋市检察院在宁海路办公。

2007年12月至今,如皋市检察院迁至如城街道惠政路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