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18年11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四版:综合
2018年11月13日

水湖镇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职责

阅读量:388    本文字数:479

近日,水湖镇党委政府出台了《水湖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水湖镇村两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分工,旨在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将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基层实处。

根据《水湖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规定,水湖镇党委、政府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重点对工业园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加强监管;牵头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化工、小石灰窑、小冶炼、小矿山、小选矿等环境违法企业;加强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环境管理,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引导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负责辖区内的水域考核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年度目标水质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经信、环保部门备案。

该职责还明确了各内设机构和各村(社区)的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村(社区)书记是本辖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村(社区)所属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之后水湖镇党委政府还将就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追责力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健全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

(段贤尧)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