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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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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18年11月15日

一次次和谐执法温暖了整个小城

——县城管局开展“管理+服务”活动纪实

连日来,宝应气温骤降,寒风萧瑟,阴雨连绵不断,冬天的脚步已逐渐逼近。与往年不同,今年天气即使再怎么恶劣,有这样一名流动商贩,再也不用奔走于大街小巷忙于生计了,因为宝应城管人为他寻到了一个“家”。

城管与商贩,一个是“执法者”,一个是“被执法者”,在许多人的印象里,两者应该是不能相互兼容的,然而,当这两个群体在宝应城相遇,却演绎出了另一番温馨和谐的画面。

张金勇,一名普通的流动摊点商贩,多年前因一次医疗意外导致聋哑,丧失正常的工作能力,只能依靠政府救济金艰难度日,但是自强不息的他不甘被命运打败,选择在路边摆摊设点贩卖手工脆皮年糕为生。无论风吹雨打、寒冬酷暑,即使再辛苦,一想到生活有了点依靠,他便忘却了苦与累。直到有一天,县城管执法大队在一次例行巡查中发现了他的小摊位,并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他下达了处罚通知书以及责令整改通知书。那一段时间里,张金勇始终无法理解凭借着自己的辛勤劳动,为什么会招来一纸罚单,面对手中的处罚通知书,伴随着无法再继续做生意的焦虑,他便整天在家心神不宁,且时不时地对着停在屋外的小三轮车发呆。但几天后,他却意外地收到了一份来自宝应县城管局的惊喜。

原来,当执法人员在对张金勇违法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到了他的实际困难,并将他的情况及时向中队进行了反映,基于张金勇无任何其他违法前科,且身患残疾,生活确属困难,县城管执法大队市容二中队主动为他寻得一处摊位疏导点,方便他依法依规经营。

“执法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城管执法面对很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十分不易,并且没有主观违法的故意,所以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一边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一边也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侍春明提到。同时,侍春明也坦言:“作为一名二十几年的老城管人,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也常常会思考,如何站到群众的立场上,为他们考虑生活的难处。所以我们中队在遇到张金勇这样的商贩后,思虑再三还是向领导申请,引导该商贩在疏导点摆摊,并为他办理了审批手续。”

如今,张金勇的小摊位生意不断,而且再也不用担心会遭受城管执法人员的处罚了,他乐呵呵地表示:“以后的日子更有盼头了。”

事实上,在宝应城区像张金勇这样的商贩不是个例。张正同样也是一名残疾人,城管执法人员在依法取缔其违法设摊行为后,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过了不久,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市容二中队为他选择了一处疏导点方便他经营,并热心为他进行了从业指导,使他彻底改变了对城管的看法。“以前总以为城管只会驱赶、处罚我们这些流动商贩,没想到还会主动为我们着想,为我们办实事,真是错怪他们了。”张正边说边愧疚地笑道。

今年面对杨寿付、徐小龙、梁翠等一批残疾人员的疏导点审批申请,县城管执法大队在疏导点“限增量、降存量”的政策背景下,依然想法设法,为他们解决就业难题。一边维护城市市容秩序,一边帮助解决残疾人员的合理诉求。这一幕幕“残障商贩”与“城管人”和谐相处的场景温暖了整个小城。

“我为人民管城市,管好城市为人民”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同时也需要付出实实在在的努力。县城管执法大队充分运用“管理+服务”工作模式,努力为民排困解忧,既是出于管理人性化的考虑,同时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进一步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程观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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