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小常识
8、工业用水节省法?
采用能够节省用水的生产方法及设备,在可能范围内将水循环使用。计算每个生产单位所需的水量,然后设立查验措施,控制耗水量。设法缩短热水管,并将冷水管迁离蒸汽管及其他发热的地方。尽量降低水压。定期检查隐蔽水管,以防漏损,检查内部供水系统,修理有毛病的水箱、水龙头及其他的供水设施。尽量将水循环使用。
9、节水不是不用水?
不明白“节水”二字真正含义的人,总是错误地认为,节水是限制人用水,甚至是不让用水。其实,节水是让人合理地用水,高效率地用水,不要浪费。专家们指出,就目前到处存在浪费的情况来说,运用今天的技术和方法,农业可减少10%-50%的需水,工业可以减少40%一90%的需水,城市减少30%需水,都丝毫不会影响经济和生活质量的水平。
法规篇
1、你知道《水法》吗?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进行了第二次修改。新水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强化了水资源统一管理;?二是把节约用水放在突出位置,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三是加强了水资源的宏观管理;四是重视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关系协调;五是适应依法行政要求。
2、《水法?》中所称水资源包括哪些?
《水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水法》?还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3、水资源费逾期不缴纳的,如何处罚?
《水法》规定,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排污口,如何处罚?
《水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绿化用水、景观用水鼓励使用什么水?
绿化用水、景观环境用水和其他市政用水,鼓励用水户使用雨水和再生水。对于建设中水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的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对已安装中水设施并正常使用的用水户可减收污水处理费。
6、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什么用水?
《水法》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用水和航运需要。
(待续)(县水务局特约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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