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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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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专题
2019年06月20日

无为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字数:23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无为县委、无为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无[2018]29号)文件精神,本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思路,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打造绿色无为美好家园,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为任务,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长效运转机制为核心,扎实开展我县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做到全收集全处理无遗漏可持续。采取“户集、村收、县乡转运、市处理”的运作模式,全面实施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统一收集、统一转运、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

三、重点任务

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按照“五有”要求(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彻底清理生活垃圾并进行规范处理,建立日常维护机制,巩固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成果。

(一)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遵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经济适用”的原则,编制县域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明确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内容,做到规划建设适应垃圾治理工作需要。

(二)巩固提升既有的一体化治理水平。进一步压实各镇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县对镇、镇对行政村(社区)、行政村(社区)对保洁公司三级监督检查考核管理体系,督促保洁公司按合同履约到位。镇、村两级要加强对农村垃圾治理的宣传、引导、考评考核等工作,担负起主体责任,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规范其垃圾投放。

(三)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原则上保洁公司每个镇至少配有1辆环保、密闭、高效的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车辆、1座垃圾转运站等设施,满足全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及时收运需要;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个垃圾集中收集点,配有垃圾收集车辆;每个自然村按10户配备2个240升生活垃圾收集桶、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设施和人员,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集中堆放、简易填埋以及小型焚烧炉等。

(四)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19年,县城管局根据城乡垃圾一体化工作要求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案,确定14个镇每个镇选定一个村进行试点后全面推开,保洁公司要全程配合参与。可回收垃圾有回收点回收,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可回收垃圾压实运往芜湖焚烧厂焚烧处理,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的运行体系。

(五)建立日常保洁管护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各镇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组织和落实本辖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作用,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卫生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推进门前“三包”工作。制定奖惩措施,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督管理,落实“三级考核”机制,促进管理常态化。

四、经费保障

县、镇每年投入农村垃圾治理经费不少于农村户籍人口人均50元。县、镇农村垃圾治理经费原则上占比例分别为70%、30%。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重点确定农村生活垃圾2019年要完成清理的各行政村目标任务、资金投入、责任部门和保证措施,明确各阶段垃圾治理工作重点,细化年度建设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11月)。各镇要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突出重点工作,找准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全面深入开展垃圾清理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

(三)考核评估阶段(2019年12底前)。各镇对村庄垃圾清理整治进行自查评估,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工作指导、政策保障、督导检查。各镇要加强对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整合各类资源,完善相关设施,加强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镇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等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分担机制,各镇要善于运用市场办法解决资金难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查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完善监督考核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镇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导,组织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考核。充分发挥媒体力量,鼓励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监督。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宣传人人讲卫生以及垃圾分类知识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和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结合起来,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及时总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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