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
2019年09月13日
我县开展渔船开捕前检查
本报讯 (记者 曹维燕 通讯员 郭小静 仇丹娅) 连日来,县农业农村局渔业工作人员前往象山石浦、鹤浦等地,对停靠在码头上的申请渔船开展开捕前安全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登船仔细检查渔船上终端设备的运行使用、卫星电话配备,以及救生衣、灭火器、救生筏等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告知渔民开捕出海前要配齐职务船员,捕捞许可证、船舶检验证书等各种证件要随船携带并有效。
据悉,自8月1日起,我县捕捞渔船陆续投入生产,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伏休各节点开捕渔船“报告一艘、检查一艘、合格允许开捕一艘”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抓实渔船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组织工作人员,前往镇海、象山等地,为我县9月16日开捕的91艘渔船开展安全检查。今年以来,该局对渔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时刻紧绷渔业安全这根弦,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督促船东船长履行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基层渔业组织职能,重视渔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渔船安全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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