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2019年09月19日
整治占道经营 营造文明环境
本报讯 (记者 卓佳洋 通讯员 俞丽莎 杨森琼) “请把店铺外的蒸笼搬进去,放在这里影响市容、阻碍通行,还有安全隐患。”昨日上午,县综合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在新桥路开展了沿街店铺跨门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深化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逐一对餐饮店、水果店、鲜花店、电动车专卖店、修理店、服装店等沿街店铺跨门经营、灯箱广告占道、乱堆物料、乱张贴等问题行为予以劝告和纠正,并对违法经营户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据了解,该专项整治行动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期项目之一,将持续至10月底。整治期间,各责任单位将按照任务分工,分段分点、定员定岗、强化责任、明确目标,集中人员、时间针对城区主要商业大街和主要道路沿街跨门经营、灯箱广告占道、乱堆物料、乱设摊、乱停放、乱张贴、乱吊挂、乱晾晒、乱抛物、“僵尸车”等问题进行有效治理,要求商家按照《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内容自行整改,并做好巡查跟踪管理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还将通过探索尝试综合管理新方式,进一步落实“路段长”负责制、“门前三包”责任制,完善大数据采集和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区道路畅通、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管理到位。
为全面推进文明城市管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扎实有力地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接下来,县综合执法局还将实施市容环境优化、环境卫生整顿、建筑渣土整治、违法建筑整治、市政养护提升、公厕提质管理等行动,努力实现城市环境面貌大幅改善、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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