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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盐都聚力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本报讯(胥国海)去年9月份以来,我区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改造老村与兴建新村并举、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同建、产业发展与集中居住齐抓,重点实施5村集聚提升、5村修缮保护、10村集中新建、100村改造整治、每年退出3000户宅基地的“55113”工程,着力改善农村住房条件,让老百姓赶上好时代、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截至目前,共退出农民宅基地4707户,改造“危旧破矮散空”农房625户,翻建农房1540户,开工建设20个点1479户,修缮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5个。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农民进城入镇购房率达70%以上,被确定为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试点县(区)。

我区成立农房改善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农房改善工作实施意见和年度实施方案,试行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标准,出台8条配套激励政策。区四套班子领导挂钩14个镇(区、街道)、56个示范村,加强督导推进、矛盾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紧密协作、合力推进;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对农村土地流转、集中居住点规划、农民建房成本、配套设施投入等全面了解掌握,对“四类人群”危房改造、宅基地置换补偿、集中居住对象条件等严格审查监管。机关干部进村入户,把退宅让地、集中居住等政策送到群众手上。村(居)书记带领村组干部“户户到、屋屋查”,确保一户不漏、一房不少,全面了解农民住房现状、家庭经济、改善意愿等方面情况。

区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集中居住点配套建设;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修缮保护。每年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收益,整合涉农部门资金争取省市专项资金等办法,筹集资金2.5亿元以上,专项用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促进资金收支平衡,保障镇村不增负债。

与此同时,我区围绕生产生活生态,聘请专业设计公司根据全区的产业结构和发展趋势、不同片区村民的耕作习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修编全区镇村布局规划,规划集聚提升类村庄135个、特色保护类村庄17个、城郊融合类村庄4个、搬迁撤并类村庄315个、其他一般村庄748个,基本达到每个行政村保留一个集聚提升点,每个点集聚规模控制在300至500户。坚持一村一特色,委托省内外15家高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精心编制30个新型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划方案,力求凸现“粉墙黛瓦、小桥流水、水绿辉映”各具特色的乡村风貌,确保“不用错地、不盖错房、不花错钱”。全区已有18个村土地利用规划在全省首批通过审查备案,24个村庄建设规划已经通过评审、集中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