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近日,我县就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出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抓手,以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等主题活动为载体,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长丰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长丰做出新贡献。
实施意见指出,工作原则立足四个坚持,即:坚持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
实施意见提出四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对全面推进法治长丰建设的重要意义,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六五”普法决议落实,全面完成我县“六五”普法规划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把落实普法责任作为本单位的一项基本的职能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各单位要统筹规划,认真梳理本单位、本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并做好遴选、补充,按照涉及范围大小、与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关系紧密程度,结合本部门实际和职责,制定本单位年度重点普法目录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重点普法目录、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日常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市普法办备案。三是增强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和职能优势,全面结合职责范围、行业特点、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依法治理需要及社会热点,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宣传。要进一步创新“法律八进”活动形式,切实利用好网络、微博、短信、广播、电视、报刊和移动通信等平台载体、大众媒体,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法治宣传服务,进一步发挥各类大众媒体的作用,努力构建起“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网络有形”的传播格局。四是落实责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政绩考核。县普法办将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等部门定期对各单位的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杨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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