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长丰交通

2015年07月21日
我县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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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按时序完成,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出台了《加快推进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长交办﹝2015﹞58号)和《长丰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偿实施细则》,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加强与运输企业的联系,各交管站认真核实辖区内营运车辆信息,建立健全营运黄标车辆调查台账;二是严把车辆准入关,严格审查、审批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对未取得环检、安检合格标识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三是强化工作督导,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规定停止营运,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其道路运输证件作废并予以注销;四是积极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召开会议、滚动显示屏宣传、向运输企业和业户发放上级文件和明白纸等方式,大力宣传机动车尾气的危害和淘汰高污染黄标车的重要性,以及相关补贴政策,鼓励运输企业选用节能型低排放的机动车和新能源汽车从事道路运输。据悉,我县目前已进入淘汰程序的营运车辆达1987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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