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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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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综合新闻
2019年11月14日

强化噪音管控 还安静于市民

我县连续开出噪音管控领域高额罚单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屠以撒 通讯员 赵揆 胡琼井 杨森琼) 日前,记者获悉,县综合执法局对两处施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6万元和8.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再次“刷新”我县对噪音管控领域的最高处罚金额。

今年6月,县综合执法局跃龙中队陆续接到某小区群众投诉举报,称其所住小区隔壁新开楼盘经常夜间施工,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作息。接报后,县综合执法局跃龙中队组织人员进行多次蹲点取证,在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该楼盘施工单位进行立案处理,并对其作出罚款21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然而,该公司未能及时吸取教训,在蛰伏一段时间后,继续恢复夜间施工扰民作业,在数月内先后被立案处罚达3次。面对该公司屡教不改、我行我素的态度,县综合执法局在第三次立案处罚之际,依法对其进行从重处罚,开出了6万元的“天价罚单”。

无独有偶,今年9月27日,该局桃源中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有施工单位在桃源街道兴海中路某工地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桃源中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该工地内有混凝土车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楼层,期间不断发出噪音,且该施工单位现场无法提供夜间施工许可证。桃源中队立即联系第三方噪音检测公司对该工地施工噪音进行检测,测得76.6分贝,超标21.6分贝。

据悉,该单位曾在今年6月25日因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被立案处罚过一次,此次属于再犯。10月28日,根据案件违法情节及《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相关规定,县综合执法局最终对该施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8.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刷新噪音管控领域罚单最高金额。

为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县综合执法局持续开展噪音管控领域整治行动,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通过提高违法成本,确保整治成效落地。2019年以来,县综合执法局各属地中队加强夜间排班巡逻,特别是对小区周边及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从重处理。一年以来,夜间工地施工扰民投诉达143件,共叫停工地噪音扰民行为150余次,立案查处工地夜间噪音扰民类案件11起,处罚金额达29.9万元,还群众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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