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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给城市地下管线开挖再次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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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朱波)南京市建委联合市规划资源局、发改委、城管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绿化园林局七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的通知》,昨日正式公布。以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地下管线规范协同管理,落实建设工程对水、电、气、油气输送等既有地下管线的全流程各环节保护措施。

该《通知》对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了具体管控要求:一是强化前期信息告知,实现信息推送全覆盖。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统筹,规划资源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交通运输部门办理道路挖掘许可、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时,同步向建设单位告知管线安全要求,并通过审批管理系统推送共享信息,便于管线单位获取信息和对接服务。二是落实四方交底,开展旁站监护。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提出交底申请,管线单位提前准备好管线图纸和交底资料。建设、施工、监理、管线进行四方交底,签订管线安全保护协议,在文书上签字确认做好记录。建设单位邀请工程监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属地街道派员参加四方交底,便于各方提前了解项目情况,有效实施网格化监管。三是完善开工检查制度,具备条件方可实施。四是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六是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对房建、市政、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未落实地下管线安全管理规定被追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对施工单位采取红黄牌警示处理、红黑榜曝光、取消责任主体参加评奖评优资格等措施,并作为不良行为纳入相关信用评价内容。

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管线管理条例》,对全市范围内的管线规划、建设管理、信息汇交、安全维护等流程作出了规定,但相对独立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尚未能完全联动,未能形成监管合力,管线保护与项目建设各方统筹工作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