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民生新闻
2020年06月03日
购新车 补千元
我县出台促进汽车消费政策
本报讯 (记者 潘璐璐 通讯员 徐欢欢) 近日,县企业复工复产指挥部、县财政局、县商务局联合出台了《宁海县2020年促进汽车消费增长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以拉动我县汽车消费。
据悉,为统筹推进全县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落实“浙里来消费·万企联动促万亿消费”工程,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补贴办法》共安排了80万元补贴经费,对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宁海县区域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处购买新车的消费者补贴1000元。当补贴时间截止,而补贴经费有剩余额度时,将参照第一轮补贴方案开展第二轮补贴。补贴发放以汽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先销售先补贴,补完为止。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在领取补贴时,需提供新车购买发票复印件、车主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车主领取补贴凭证、车主申报补贴资料汇总表等内容,汽车销售企业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先行垫付补贴。此外,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补贴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同时对相应责任人员和企业作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取消企业补贴资格等处理。
◎ 《今日宁海》宁海传媒集团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0801919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