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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未实名登记 快递公司被处罚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喻军军 朱钰)近日,在我市公共安全专项整治中,白蒲镇某快递菜鸟驿站网点未落实实名收寄制度,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被依法给予快递公司罚款2000元的处罚。

今年5月下旬,市公安局白蒲中心派出所民警依法对辖区各个快递公司网点进行检查,查阅了快递网点的证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对储存仓库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名登记和验视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检查中,民警发现,一网点存在网点负责人为求便利,代用本人名字和身份证帮助多名老客户填写寄件单的现象,未落实实名收寄的制度,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快递公司限期整改。

然而,在6月中下旬,民警在对该网点进行复查时,发现该网点为了招揽生意,仍然未落实实名收寄制度,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在调查过程中,快递公司负责人承认了本单位该网点的违法事实。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该快递公司罚款2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规定,收寄快件时,快递业务员应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示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物品,并严格落实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100%X光机安检的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

民警提醒,快递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物流业从业规定,严格落实查验制度,认真登记寄递双方信息,确保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各快递公司必须严禁利用物流寄递渠道,从事贩运枪支弹药、危爆物品、毒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和禁寄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营业员、收货员一旦发现寄递物品存在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