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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一工人坐着轮椅申请赔偿 法律援助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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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有你们帮我,法律援助帮了我大忙,幸亏有石律师帮着忙前忙后,我才能顺利拿到赔偿,谢谢你们,太感激了。”农民工徐某给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打来了感谢电话。

今年7月,小徐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徐某来到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亟需申请法律援助。

事件回顾:2018年11月7日下午,徐某在用人单位承接的临沂市某小区电梯安装项目现场施工时从高处摔伤发生事故,伤势非常严重。同年11月,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徐某受到的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0年1月认定徐某的伤残等级为三级;于4月认定徐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停工留薪期为16个月。

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为徐某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快速受理了案件,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石昕律师承办该案。

石律师在接受指派后,考虑到徐某出行不便,于是上门服务,详细了解案情、解答咨询、根据法律规定和受援人自身需求沟通赔偿款项,多次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翻阅资料,希望能达成受援人心愿尽快与公司协商处理此事。

因受援人急需用钱治疗,8月4日,石律师与溧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用人单位沟通,在徐某在场时达成初步协议。

次日,在溧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五天内,徐某收到了25万元的部分费用,前后共计拿到了36.15万元工资补助金等款项,解了燃眉之急。另外,用人单位为徐某办理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申领手续,为徐某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用。

近年来,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为民服务,聚焦农民工权益保护,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实施申请法援“只跑一趟”暖心工程。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