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21年07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一版:要闻
2021年07月15日

“十四五”我省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发电

力争2025年“风光”总装机达6300万千瓦以上

阅读量:1341

本报讯  (苏轩)7月8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进一步优化风电、光伏发电结构,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力争2025年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6300万千瓦以上。

“十三五”期间,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双双突破千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为1547万千瓦、1684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装机为573万千瓦,占风电总装机的37%,较2015年提高了25.8个百分点;分布式光伏装机为788万千瓦,占光伏发电总装机的46.8%,较2015年提高了18.4个百分点。

通知提出,立足资源禀赋等省情实际,“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优化风电、光伏发电特别是风电结构,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严格控制新上陆上风电项目。要精确把握我省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的重点,尤其是沿海地区要全力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建设。要充分发挥光伏发电发展方式灵活等优势,全力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乡村振兴、农业、交通等产业融合发展。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存量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和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风电项目需在2022年底前建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需在2021年年底前建成并网。未在规定时限内并网的平价项目,将不再纳入我省保障性并网范围。同时,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快配套工程建设,积极办理项目接入和并网手续,对于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经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后,电网企业要在适当时机依法依规回购。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