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2015年12月17日
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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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近年来,我县在公共财政理论指导下相继实施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多项改革,这些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有办法在很多方面已不适应管理工作需要,迫切需要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加以体现。
新《办法》明确了管理原则,理顺了管理体制,规范了资产配置,强化了使用管理,加强了处置监督。首次提出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新《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推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向制度化、信息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袁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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