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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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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历史博览
2021年08月05日

智慧

洪涝灾害来袭,古代人如何应对?

洪涝灾害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最常面对的自然灾害。因此,人类历史也是一部与洪涝灾害斗争的历史。

三国时期:最早的防洪法规应该是章武三年(223年)蜀国的护堤命令:“丞相诸葛令,按九里堤捍护都城,用防水患,今修筑竣,告尔居民,勿许侵占损坏,有犯,治以严法,令即遵行”。九里堤在成都西北,当地地势低洼,修建这条堤用以保护成都的防洪安全,所以作为蜀汉丞相的诸葛亮格外重视这个防洪堤的保护。

唐代:到了唐代,在唐高宗永徽年间颁布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唐律疏议》中,对水利防汛有专门的条款规定:“近河及大水有堤防之处,刺史、县令以时检校。若须修理,每秋收讫,量功多少,差人夫修理。若暴雨汛溢损坏堤防交为人患者,先即修营,不拘时限”。唐代还专门颁布了水利管理法规《水部式》,其中也对防汛抗洪做出了具体规定,使这方面的工作有章可循。

金代:而金代泰和二年(1202年),金章宗颁布实施的《泰和律令》中的《河防令》,应该是我国现存较完善的一部防洪法规。这部《河防令》的主要内容有:明确划定了黄河和海河等水系的防汛起止期限;规定朝廷每年都要派出官员督促沿河的州、府、县落实防汛规划措施,维修加固堤防;规定河防紧急时,沿河州府和都水监、都巡河官等应共同商定抢险事宜;奖功罚罪,沿河州、府、县官员防汛无论有功还是有罪,都要上报,由国家据情处理。

明代:金以后各朝代的防洪法规,多由《河防令》引申而来。明万历《湖广总志》载有《护守堤防总考略》和《修筑堤防总考略》。《修筑堤防总考略》共十条:审水势,察土宜,挽月堤,塞穴隙,坚杵筑,卷土埽,植杨柳,培草鳞,用石甃,立排桩等。《护守堤防总考略》针对堤防溃决提出了四种管理措施:立堤甲,免重役,置铺舍和严禁令等。

清代:到清代的防洪法规又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荆江堤防修守制度上体现的最为明显,乾隆五十三年(1747年)荆江堤防溃决,损失惨重,恢复重建后订立了12款修守章程,规定比较明细。清代对紧急防汛抢险事务也制订了专门法规。道光年间林则徐任湖广总督期间,订立了《防汛事宜》共十条;嘉道年间著名水利专家、玉环同知王凤生编著了《详定江汉堤工防守大汛章程》十一条等,均为应对洪涝灾害提供了技术和法律依据。

监测预警设施完善:在应对洪涝灾害上,我国古代十分注重水文的观测和预警。我国有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等七大水系,因为河流泛溢影响着水运、灌溉和生活用水,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历代都很重视防汛抗洪和汛情通报工作。

史料载,从大禹时代起我国就开始重视对水文状况的观测和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历代更是注重在各河流要处建站监测水文。有着“世界第一古代水文站”之称的“白鹤梁”,就是我国古水文站的一处罕见遗迹。白鹤梁是重庆涪陵城北长江中的一道天然石梁。由于白鹤梁的梁脊仅比长江常年最低水位高出2-3米,几乎常年没于水中,只在每年冬春之交水位较低时才部分露出水面,古人会根据白鹤梁露出水面的高度位置来确定长江的枯水水位。

在宋代,水文监测更加规范完善,技术手段更加先进。那时,在今江苏苏州吴江上立了两座水则碑,史料记载,建于1120年。水则碑分为“左水则碑”和“右水则碑”,左水则碑记录历年最高水位,右水则碑则记录一年中各旬、各月的最高水位。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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