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张旧照看检察制服的变迁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身着“91式”检察制服面对面接访
1983年以前,检察院的干警大部分都不穿制服,穿制服的是院里为数不多的司法警察。
1984年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干部穿着统一制服的几项规定》,首次在全国范围内配发检察制服,即84式检察制服,其最大的特点是“军队式制服”,夏装为米黄色,其他三季是豆绿色。
1988年,检察制服第一次换装,统一服装颜色,夏装制服的颜色从米黄色变成了豆绿色,与人民解放军的制式服装很接近。办案时,仅通过这套制服,就能让当事人感到一种威慑力。
1991年,检察制服第二次换装,此次换发的各季检察制服式样、颜色不变,原佩戴的标志不变,另增加检察领花,从1991年7月1日起佩戴。检察领花为铝制,表面为金黄色,整体团由五角星、宝剑、松叶组成。领花的特点就是“金双剑”。这一时期的半军事化检察制服,强调了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强制力的属性。
1988年和1999年两次换装,始终保持“军队式制服”的特点。2000年10月1日,首都3500余名检察官摘下大盖帽和肩章,脱掉类似军装的豆绿色制服,开始统一试着“2000式”检察制服。新款检察制服为胸前佩戴胸徽的藏蓝色西服式制服,夏装为灰色半袖翻领款,女检察官还有裙装。至此,检察官在着装上实现了从“武官”角色向“文官”角色的转变。
“2000式”检察制服分为春秋装、夏装和冬装,还有胸徽和领带。春秋装和冬装堪称“史上最帅气最靓丽”检察制服。检察官穿着春秋装、冬装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扎系检察专用制式红色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
从“军装式”“大盖帽”,再到西服式的“检察蓝”,体现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进步,反映的是时代的变迁。
(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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