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6:劳权
2022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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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字数:638工伤人员可否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刘女士问:工伤人员可否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如果可以,该如何申请呢?
答:工伤人员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不能满足其治疗需要,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工伤人员应当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5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对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工伤人员书面申请之日起7日内携带《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表》、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区劳鉴委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劳鉴委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残和治疗情况作出确认意见,出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书》,经确认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作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岗位上实施?
张先生问:我们公司想用一些劳务派遣工,请问,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岗位上实施?
答:劳动合同用工是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文 崔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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