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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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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3日
立案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赤峰安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由你单位施工的赤峰中汇北方萤石有限公司萤石深加工项目涉嫌未按图纸施工的行为,本机关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将开展进一步调查。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喀建罚立通字【2022】第4号;《调查询问通知书》喀建罚调(询)通字【2022】第4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立案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3日内到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调查(询问),逾期视为拒绝调查配合,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地址: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桥路25号
联系人:刘海波 张咏梅
联系部门:赤峰市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76-3778309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2日
◎ 《赤峰日报》赤峰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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