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6:劳权
202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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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字数:623中秋节加班报酬怎么算?
陈先生问:我是一家公司的办公室职员。今年9月10日和12日,公司都安排我上班。请问,我的加班费怎么算?
答:9月10日是中秋节,属于法定节假日,根据规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9月12日属于休息日,根据规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另外,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原则来确定。
医疗期是如何确定的?
刘女士问:我最近要动个手术,术后恢复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我想了解一下,医疗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哪些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沈先生问:前不久,我被一家公司录用,担任开发经理的职务。公司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写明我的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哪些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答: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高级管理、外勤、推销、部分值班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岗位;长途运输、出租车驾驶、值班驾驶、消防化救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或由劳动者自行安排工作时间的岗位;其他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
文 崔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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