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版:民生新闻

2016年03月22日
突击检查电梯 保障群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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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各类电梯安全事故教训,切实避免电梯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安排,3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对县城范围内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先后查看了县政务中心大楼、县医院、中央花园住宅小区、长丰高铁站、锦湖家园住宅小区、丰岩御景天成住宅小区等6家正在使用的电梯,采取实地查看和翻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电梯检验、维保、警示标识张贴、应急预案演练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执法人员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及实际需要配齐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监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对维护保养记录进行认真记载;制订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对员工进行事故应急演练;电梯维保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防止事故发生。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期间,不得投入使用。检查中发现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存在维保记录不全,通讯系统不畅通,管理人员持证率低等问题,有待于加强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及电梯轿厢三贴待完善。
针对不足,执法人员已责令各使用单位限期整改,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同时,县市场监管局要求电梯使用单位按规范张贴电梯安全警示标识和乘梯提示标识,增强乘客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陈钢 杜刚)
◎ 《长丰报》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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