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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版:今日身边事
2016年05月27日

桐乡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推行已有两年多 今年保险补助进一步扩面提升

为群众健康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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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桐乡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合管办”)了解到,今年1至5月,我市共有1138人居民医保参保群众享受了大病保险待遇,同比增加296人,大病保险累计补偿734.48万余元,支出同比增长50.22%。

自2014年以来,桐乡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推行已有两年多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桐乡不断创新管理办法,完善大病保险体制,强审核、优服务,提高了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群众健康撑起“保护伞”。

 

大病保险筹资额度提高

患者实际补偿率也将提高

 

家住洲泉镇的吴阿姨因患上白血病,今年先后在浙江省中医院住院2次,一共花费了23.1万元。这让一家人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由于吴阿姨参加了居民医保,通过居民医保报销9.9万余元,大病保险又补助了4.8万余元。“确实为就医减轻了不少负担。”吴阿姨的家属表示,有了大病保险,百姓看病更有保障了。

据了解,2015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30元/人,而今年,桐乡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50元/人,预计今年大病基金总额将增加数百万元。若参保群众在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和特殊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按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符合居民医保报销范围的医药费用,对超过18386元(起报线)以上部分给予补偿,超过部分则将按比例予以补偿,且报销额度上不封顶。起报线(不含)至5万元部分可报55%,5万元(不含)至10万元部分可报60%,10万元(不含)至15万元部分可报65%,15万元(不含)以上则可报70%。

从2015年度的数据看,享受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超过10万元的参保群众有27人,最高获得了31万元大病补偿。市合管办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享受大病保险的患者实际补偿率较上年提高了11.17%,预计今年患者实际补偿率或更高。

 

严格大病保险管理

特殊药品报销更快捷

 

在提高筹资额度的同时,桐乡提高了大病基金使用效率。今年1-5月,市人社局合管办共对1964份大病保险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发现几例冒卡骗保案件,进行了核实查证,并追回居民医保基金5.7万元。

去年,我市居民医保将格列卫等15种昂贵药品纳入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患者可凭医生处方在药房购买这些特殊药品,在市合管办备案后,药品费用可由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市合管办工作人员说,大病保险经办的保险公司在市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设点,参保患者购买特殊药品后可在社保大厅服务点一次性办理使用药品备案和报销手续。患者从购药到报销最快可在一天内完成。

截至今年5月底,我市居民医保共有94位使用特殊药品的参保群众备案,共报销15种大病特殊药品138人次,报销金额达202.05万元。

本报记者  胡宇翔  通讯员  高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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