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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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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24年04月18日

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邹正言

4月15日,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济宁市委要求,安排我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远义彬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建文和市委常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省派邹城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专班主任、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周谨,市政协主席秦晓东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对党纪学习教育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保证,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学深悟透,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掌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时刻以《条例》为标尺约束自己。要深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加强解读培训,把《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内容,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不断深化对《条例》的理解运用,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要紧密联系实际,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以及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条例》规定,认真查摆在知纪、明纪、守纪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好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对本部门、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做好结合文章,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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