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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研究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 融媒体记者 潘 曼

 

本报讯 4月22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及市委常委会有关要求,研究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县委书记洪然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乎民心民愿、事关党性党风,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抓手,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动真碰硬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始终以践行造福人民政绩观的思想自觉,紧扣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聚焦民生痛点难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扫黑除恶“四个聚焦”要求,用好“大数据+铁脚板+网格化”,锚定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紧盯党政“一把手”特别是村干部队伍,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并纠治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突出以案促改,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突出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从政策制定、机制运行、责任落实等方面查找根源、形成对策,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见效。要注重将集中整治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更有效、更长效地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要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将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形成落实机制。县纪委监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联动,统筹各类监督主体,在情况通报、问题会商、线索研判、督促整改等方面持续发力。各职能部门要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发现并解决系统领域内突出问题,及时汇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自身的利益有人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