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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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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16年06月16日

正风肃纪不停步 反腐惩恶不手软

———县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我县加强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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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两个责任”全面压实

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涵和要求,召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推进会、全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座谈会,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18项责任及4项保障措施,纪委(纪检组)的6项监督责任和8项保障措施;制定《县委和县委主要工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分清各自的“责任田”,把落实主体责任“应该干的事情”汇集、固化起来;积极探索,对《定远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改过去的一年一考核为一年四考核,改过去所有单位一套指标为分类别、分内容考核,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组织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县纪委全会上作述廉述责报告,并接受纪委委员现场提问和民主测评。坚持“一案双查”,先后对发生系统性腐败窝案、串案的县卫生局、县公路分局党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出台了“十五条禁令”对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等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编印《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相关规定选编》,党员干部人手一册,确保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成立县党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督查组,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正风肃纪行动,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先后组织对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对“吃喝风”、“红包风”等“小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五年来,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284次,暗访785个(次)单位和窗口,对存在问题的132个(次)单位通报批评,责令168个(次)单位进行整改,8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多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249起,立案查处17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1人,组织处理38人,分十二批五个专题对68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纪律审查工作保持高压态势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42件(次),立案65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7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收缴违纪款21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立案543件,其中科级干部74人。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五年来信访约谈和函询350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450人,党纪重处分178人。充分发挥派出工作室职能作用,五年来各乡镇共立案186件;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巡察组移交的各类问题线索334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为23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对186名有一般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121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五年来,共有85人主动到县纪委交代违纪问题,退缴违纪款到廉政账户120余万元。

纪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率先启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出台《定远县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职责。研究制定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派驻(出)机构改革方案、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持续深化“三转”,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由清理前的148个减至8个,精简率达95%。推进巡察全覆盖工作,制定《中共定远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全面启动全县59个县直机关、28个二级机构和258个村(社区)的巡察工作。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对全县22个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进行了考察。

全县重要决策部署保障到位

五年来,先后对美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秸秆禁烧、“三小车”治理、公路运输超载超限、“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扶贫攻坚等全县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26次,明查暗访223次,编发《效能督查通报》138期,效能约谈66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各类问题495个,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案件57件,收缴违纪款86万元。开展全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25名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开展全县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527名。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三谈两述一审计”、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加强监督,开展对科级干部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2600余人次,对378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教育、民生、医疗卫生、惠农资金、公路“三乱”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发现和整改问题282个,14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责令清退违规收费325万元,追缴违纪款749万元。

源头治腐措施扎实有力

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各类党纪教育培训班、廉政文化上门宣讲活动260场,受教育党员干部2.4万余人次。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培育省、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8个。开通县纪委微信公众平台,发送廉政专题信息60多期。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累计2.6万余条。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成各乡镇、县直单位2020项行政权力的审核,排查廉政风险点8301个,制定防控措施1.3万条。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立足抓早抓小,制定《定远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对群众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落实全县重要决策、工作不力的50名乡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实现公务支出动态监控,减少现金交易漏洞和腐败行为。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在全县实行村务听证会制度,召开各类村务听证会560余次,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

(定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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