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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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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州来聚焦
2024年09月25日

化解破产处置难题 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凤台县人民法院在办理凤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成功处置破产企业资产,切实解决群众的1313套房屋安置问题。

2013年,凤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土地出让在凤台经济开发区开发某房地产项目。后因该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该房地产项目全面停工。2020年3月26日,该公司债权人以资不抵债为由,向凤台县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凤台县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可能,遂依法宣告该公司破产。

由于破产企业资产一拍流拍,涉该案百余名重庆籍债权人意见较大,要求更换管理人,对项目进行续建。鉴于该案矛盾突出,影响面广,为最大限度、最佳方式、最快速度化解矛盾,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该破产案件推进会,听取案件承办人审理进展情况,针对破产案件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和办结的时限要求。领导小组三次赶赴重庆,召开债权人座谈会,加强沟通交流,同时主动向县破产资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汇报,并就破产审判中的不动产处置、劳动争议等共性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最终,该项目顺利由政府平台公司竞拍成功,并按进度续建。通过破产清算程序,职工债权、优先债权(建设工程款)现已清偿完毕,普通债权按13%清偿率亦清偿完毕,群众的1313套安置房得到了最大的保障,有利维护了市场经济正常秩序,成功化解金融风险及涉诉信访风险。

由于该项目长期停工,项目内塔吊、人货电梯未及时撤场,多年无人管理、维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租赁公司以破产企业欠付巨额租金为由,拒绝将设备撤出。针对这一情况,县法院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积极推动有关单位召开府院联动会议,向租赁公司宣传政策法律,阐明利害关系,引导其依法向合同相对方主张债权,成功促成租赁公司自拆,避免了可能因强拆带来的极端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下一步,凤台县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优化府院联动协作机制,推动部门信息共享互通,加速推进企业破产清算、重组,为优化县域法治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陈雪 王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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