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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工会法定职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力量
推动集体协商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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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胥明虎 通讯员 于菁)《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自去年5月1日施行以来,各地落实情况如何、存在哪些堵点焦点问题?国庆前夕,省政协总工会界别委员围绕《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施行情况赴徐州开展调研。
委员们实地调研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徐工集团、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江苏天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深入一线了解条例实施情况,听取企业、职工意见建议并座谈交流。
在徐工集团体验厅,委员们实地领略全球最大后驱刚性矿车XDE440、千吨级的机械铲XES35等,感受大国重器制造之美、匠造之魂。在徐州经开区大庙街道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街道工会介绍了结合当地企业特点因地制宜、以薪资待遇为切入点,深入园区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在江苏天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座谈会上,徐州市总副主席徐涛介绍了《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在徐州施行情况。《条例》自去年5月1日施行以来,徐州市总工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坚持纳入工作全局,凝聚三方推进合力,加强《条例》宣传培训,培育集体协商典型,持续推动集体协商深入开展。同时,主动落实工会法定职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力量,努力推动集体协商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调研中也发现,基层单位在落实条例过程中,还存在着集体协商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大、监督保障需进一步加强等困难和问题,徐州市总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座谈会上,邳州市总工会、鼓楼区总工会、江苏天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徐州市全球通精密钢管有限公司、徐州市铜山区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代表分别交流了集体协商工作经验。
委员们认为,《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的实施是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推动健全我省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大家建议,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加强条例宣传引导,加强保障监督工作,推进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工作。要发挥好总工会界别委员作用,自觉加强与界别群众联系,积极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为推动集体协商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积极建言献策。
省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赵长林、副主任刘根甫,省总工会副主席、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总工会界别活动召集人张迎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维峰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