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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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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综合新闻
2025年05月20日

美容店注射“减肥针”被处罚!“体重管理年”科学减重不盲目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超重和肥胖问题日益成为威胁国民健康的重要因素。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雷海潮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指出,将持续推进“体重管理年”行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一时间“减肥”“变美”成了热点话题,一些美容店宣传称“三秒就能瘦!”“一针见效”,这些美容店的宣传或操作是否合法,丹阳市卫生监督所从两个实际案例来给大家进行普法。

案例一:刘女士从老熟人处了解到,有一种只需注射就能躺着瘦的“减肥针”,于是她在老熟人的美容店内注射了这款“减肥针”,也就是司美格鲁肽。三个小时后,刘女士等来的不是苗条的自己,而是上吐下泻剧烈不适。送去医院治疗的刘女士随后向某卫生监督所举报了该美容院。该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罚5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司美格鲁肽最初研发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它服用后除有明显的降糖作用外,还有延缓胃排空、抑制食欲的作用。我国批准的“减肥版”司美格鲁肽(商品名诺和盈®)属于处方药,于2024年6月上市,应在正规医疗机构由专业医师对患者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后合法合规使用。

案例二:胡女士看到微信好友蔡某在朋友圈发布的医美广告后,花费400元购买了两瓶标称为“韩国白毒”的美容产品,想要“瘦肩”。随后,微商蔡某带着针剂上门注射。不料,胡女士注射不久就出现了吞咽困难、无法排便等诸多中毒症状,甚至昏厥休克。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经过调查认定微商蔡某为胡女士注射肉毒素的行为属于“非医师行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对微商蔡某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8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在医疗美容领域的肉毒素通常指A型肉毒毒素,是一种常见的美容和医疗药品,主要用于除皱、瘦脸等。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属于医疗用毒性药品,国家实行严格监管措施。该药品不得在零售企业销售,也不能通过网络进行展示或交易。药品批发企业仅能将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出售给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经过备案的医疗美容机构。美容院、药店及网购平台等均禁止销售或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上述两个案例中的机构和个人的行为是否违法?

美容院使用“减肥针”,开展“注射肉毒素”“抽脂”等医疗美容项目违法!

美容院属于生活美容场所,不得使用手术、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疗技术方法。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机构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无安全保障、极易造成感染甚至因抢救不及时而危及生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非医师使用“减肥针”,给顾客“注射肉毒素”等医疗行为违法!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诊疗行为危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近期,我省多家医疗机构接诊的肉毒素中毒患者明显增多,主要表现为乏力、吞咽困难、呼吸困难等,严重的甚至导致呼吸衰竭、心脏衰竭等危及患者生命。丹阳市卫生监督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没有“躺瘦”的神药,科学减重需以健康生活方式为基础。大家在追求美的同时,应该提高警惕、远离非法医美,选择正规的机构,确保自身安全与健康。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医美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美容市场秩序。

举报电话:8657837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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