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河公寓租赁公告
一、住房地址
宁海县跃龙街道山河路55号山河公寓(山河加油站旁)
二、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30日(9:00-16:00)
申请地点:纺织东路22号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宁海县域内租住、就业或有就业意向;
2.申请人在宁海县城区内(跃龙街道、桃源街道)无自有住房;
3.未在宁海县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的实物配租的情况(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可申请)。
四、审核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入住申请表》并递交有关材料;
2.审核承租资料;
3.对符合租住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准租资格,并摇号进行配租;
4.摇号配租后,确定入住人员名单,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办理入住手续。
五、申请材料
符合租住条件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住房入住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无房证明(办证中心:桃源街道金水路5号一楼大厅34号窗口),证明自2025年5月29日起有效;
4.未享受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政策证明(房管中心:桃源商务楼A幢7楼大厅),证明自2025年5月29日起有效;
5.本县域户籍人员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信息);非本县域户籍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宁海县域内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社保缴纳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合法就业资料(选其一提供即可),或在宁海县就业意愿承诺书;
6.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信网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租金标准
住房的租金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不包含水、电、气、电视、网络、管理费等费用: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租金1200-1400元/月,建筑面积约62-70㎡,管理费:60元/月;
租金按月结算,租房押金为一个月租金金额,家具电器押金500元,退租时房屋完好无损将全额无息退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人员,毕业三年内可享受租金8折优惠。
七、使用原则
住房合同三年一签,租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3年,6个月内申请退租的押金不退还。如确实需要继续租住的,须由申请人提早3个月再次提出申请,经我方审核同意后再行续签,续签租住期不得超过3年。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租住
1.申请人未在或未意向在宁海就业的;
2.在宁海县城区内(跃龙街道、桃源街道)购买住房的;
3.在住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在本县变动工作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
5.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和运营管理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的;
6.采取隐瞒、虚报、伪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住房的;
7.1个月未缴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且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
8.转租、出借或擅自调换住房的;
9.改变住房结构和使用性质的;
10.其他需要退租的。
九、参观时间和地点
参观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十、联系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4-82558880、0574-82558889
公众号:城投资产租讯,关注公众号获取最新租讯
本公告由宁海县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宁海县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申请表
工作证明
本地就业意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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