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楼业主拔除绿篱建围墙引争议
相关执法部门:构成毁绿,已责令停工
左图为篱笆被拔除,一旁堆放着水泥等;右图为原有的篱笆围栏。记者 王丹 陈晓玲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丹 陈晓玲)近日,家住开发区天瑞宸小区的市民赵先生(化姓)向记者反映,称该小区12幢、13幢楼的一楼业主存在毁绿建围墙的行为。赵先生认为,小区内的绿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处理此事,恢复小区绿化原貌。
接到反映后,记者来到天瑞宸小区进行实地探访,看到该小区一楼南侧附带一处花园,原本采用绿篱隔开,然而在12幢与13幢楼,现场景象却大不相同:原本的篱笆已被完全拔出,随意堆放在一旁,绿植已枯黄干瘪。原本种植篱笆的位置被开挖出沟槽,旁边整齐摆放着地笼和水泥。在12幢楼下,四名工人正忙着将地笼放置在槽中。当记者询问他们是否要修建水泥围墙时,一名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只是先放置地笼,然后浇筑水泥盖平,至于是否砌围墙后面视情况而定。闲聊中,该工作人员还表示,12幢、13幢楼的施工均由他们负责,此外还有几户零散的施工项目也是他们公司承接的。
在走访过程中,多户业主对一楼业主的这一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其中一位业主向记者大吐苦水:“篱笆内的区域,一楼业主拥有一定使用权,这我们能理解,但篱笆作为小区绿化的一部分,绝不能被随意破坏。我们小区交房本历经波折、一拖再拖,如今好不容易拿到房子,大家都盼着能顺利拿到房本。要是因为他们毁绿导致小区验收不通过,连累全体业主拿不到房本,那可太冤了!”
不过,一名购买了一楼房子的业主也道出了自己的无奈:“当初购房时,开发商明确说有单独的院子,可交房时院子却变成了篱笆。现在想要真正拥有院子,不仅得额外花钱,还得承担未知的风险,我们也很为难。”
为进一步了解此事,记者采访了住建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与小区物业沟通得知,物业在发现毁绿行为后,已第一时间进行劝阻和制止,但物业公司并无执法权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随后,记者又向属地执法部门进行咨询。据悉,该小区共有79个带院子的户型,交房时仅9户院子已建成,其余70户均以种植篱笆的形式呈现。经确认,该处花园属于小区公共绿地。虽然开发商在卖房时与购房人约定了院子的使用权,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除非是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有明确规定属于个人的情况。此次当事人擅自拔除绿篱的行为,已构成毁绿。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要求现场施工人员立即停工。
后续小区绿化恢复情况以及此事如何妥善解决,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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