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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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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版:新区要闻
2025年08月04日

拾得遗失物引纠纷 融通法理情促和谐

本报讯(记者 菀滢 通讯员 王璇)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可如果拾得人不慎将遗失物丢失,又该怎么办呢?近日,常某某到云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其不慎将项链遗忘在某美发店,再回去取时被告知项链已丢失。常某某要求该店赔偿被拒,遂找到调委会希望能帮忙调解。

调委会受理调解申请后,立刻指定调解员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员电话联系店长尧某某询问其调解意愿,得到同意回复后便约定时间“面对面”调解。次日,双方到场后,调解员向双方了解具体经过。原来,遗落事件发生在两个月前,当天店员已电话联系常某某到店领取。等常某某两个月后再到店时,店员找遍美发店都没能找到项链。常某某认为美发店既然捡到了项链就应该好好保管,弄丢了应当赔偿。尧某某则认为当时已经电话提醒常某某,开门营业没办法时刻关注项链,主要责任在于常某某未及时到店领取。

调解员首先肯定了尧某某及时联系失主的做法,也建议如果无法妥善保管,可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并通知失主。随后,调解员指出尧某某法律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根据民法典第314条、第316条对拾得人拾取遗失物的规定,拾得人即尧某某有返还义务。尧某某选择通知常某某领取是履行返还义务的一种方式,但在实际返还前还应尽到妥善保管义务,若尧某某未尽到该义务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紧接着,调解员又向常某某释法,保管遗失物也是有期限的,再者领取遗失物时也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建议常某某今后若再有类似事件要及时领取遗失物,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调解讲法也说情,调解员又回溯双方几年的主顾情谊引导换位思考,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员提醒:拾金不昧不仅是美德,更是义务。发现他人遗失物品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无法及时通知或送交的,也应尽到必要的妥善保管义务,切勿因一时贪念或重大过失让自己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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